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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深圳年内申报扩大特区范围,适时探索开征物业税--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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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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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上海8月7日电---中国证券报周五报导称,深圳市计划下半年向国家提出申请,将深圳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并适时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报导称,深圳市政府发布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原属关外的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纳入特区之内.若获批,深圳特区的总面积将由现在的395平方公里扩大至1,948平方公里,相当于两个香港.


根据该实施方案,2010年上半年深圳将实施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由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改为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计划于下半年试运行.


此前,国务院批准的发改委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中亦提到,今年将研究开征物业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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