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表示,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银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试点,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此前路透援引三位消息人士消息,此次试点额度总计1,20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消息人士透露,当隔夜、七天和14天期回购利率分别高于5%、7%和8%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向央行申请SLF操作。
人民银行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的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中小金融机构。期限分为隔夜、7天和14天三个档次。常备借贷便利全部以抵押方式操作。此次试点接受的合格抵押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公司信用债等债券资产,人民银行通过设置不同的抵押率来控制信用风险。
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
“有抵押物就能问央行借钱,但基层不太关心,还不知怎么用。”
本周一,隔夜回购利率超过了6%,较上周五收盘点位高逾200个基点,继去年6月“钱荒”后再次突破6%,7天期回购利率也创下去年12月下旬以来新高。
SLF是全球大多数中央银行都设立的货币政策工具,央行于2013年年初创设了SLF,其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SLF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目前以1至3个月期操作为主,主要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