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论坛 外兔财经

开启左侧

机会只会向你招一次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y2cn.com
发表于 2015-6-10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已突破1.130,请给出新的趋势?谢谢!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欲由心生,知行合一。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孤客 发表于 2015-6-10 21:23
现已突破1.130,请给出新的趋势?谢谢!

QQ图片20150610213910.png
我能看到的2个既成趋势:A/B
现在我还不能确认这2个趋势终结
因此我做空趋势B,在趋势B完结时继续做多趋势A
前提是趋势B完结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我们拥有艺术, 所以不会被真相击垮
发表于 2015-6-10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谢谢!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5-6-1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最近很勤奋哦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60歳までの涙。。。
发表于 2015-6-1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欲由心生,知行合一。
发表于 2015-6-1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tora 于 2015-6-13 16:39 编辑
麦麦123 发表于 2015-6-11 10:57
老师最近很勤奋哦

让我们陷入困境的不是无知,而是看似正确的谬误论断。

为什么总是在深思熟虑后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我想这也是很多人所困惑的。诺贝尔奖得主史蒂文·温伯格(Steven Weinberg)曾经写道:“我们的错误不在於把理论看得过于认真,而在於看得还不够认真”。回到市场,尽管走势错综复杂,但归根结底就是趋势和调整(修正)2个类型 ,在道氏理论中称为主要走势和次级折返走势,在波浪理论中称之为作用浪和反作用浪,几种定义本身性质是相同的,这是在市场不确定性中可以少数确定的基础常识之一。之所以不厌其烦的讨论趋势与调整,目的就是通过简化达到以少数方法完成多数任务。

事物的名字并不是事物的本质。“顺势而为”本身没有错误,但同时还要考虑到调整需求,需要一些辅助条件。首贴中对趋势的特性中介绍过:趋势只有在一定规模状态下才可以被识别,趋势自身不具备延续的功能。因此在确认一个既成趋势时,至少有3个选项来判断这一趋势的未来:1、延续  2、终止  3、不确定(模糊的,或同时具备延续与终止的条件)。这里我们不急於确认答案,而是用排除法来辨别最大可能结果,或者保守的选择答案“3不确定”。选项1意味着顺势操作,选项2意味着翻转操作,选项3不确定不等於不作为、这时向下级图表寻求答案,操作小级别趋势(这里不做次级折返走势的定性,因为一旦对这一小级别趋势定性,既定义了向上级别趋势对未来的延续,相当於预选了选项1)。这里的操作空间是:在波浪理论中明确解释过调整(调整浪)过程中至少会出现2个作用浪。

通常情况下我会选择选项3去操作,让走势去证明选项1和2。道氏理论中明确指出过:没有任何已知的方法可以预测主要走势的延续期限。因此,对选项1、选项2的确认通常是经过后验得到的结论。事实上,走势的扭转并不是於最高或最低点产生(有时左侧,有时右侧),头部或底部的成立也只能在翻转之后才能确认。“我们无需立刻看到遥远的路尽头,我们只需看到可以抵达那里的路就好了”。巴菲特曾经说过:“我并不试图超过七英尺高的栏杆,我到处寻找的,是我能跨过的一英尺高的栏杆”,而这些规模相对较小的趋势正是那些“一英尺高的栏杆”。

当前走势,如图。趋势A、趋势B我同时做出选项3判断,在不确定趋势A终结的状态下,做多趋势B,直至下一个判断题的来临。

最后跟大家分享 ——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中的一段话:大凡事物必有顺序。看得太超前了不行,看得太超前,势必忽视脚下,人往往跌倒;可另一方面,光看脚下也不行,不知道前面你会撞上什么。所以,要在适度往前看的同时按部就班处理眼下事物。这点至为关键,无论做什么。
QQ图片20150613162424.png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我们拥有艺术, 所以不会被真相击垮
发表于 2015-6-1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謝樓主的勤勞貢獻與分析智慧
閣下的用心研判  使我們能夠澄心靜慮  認清當下多空可能繼續行進的方向
  
敬祝論壇各方英雄財源廣進心想事成
All my best wishes for the future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意誠心正 積善成德
修道運財 有容乃大
发表于 2015-6-14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谢谢!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 Mobile Version|Archiver|关于我们 About Us|联系我们 Contact Us|Y2外汇论坛 外兔财经

GMT+8, 2024-4-25 03:52 , Processed in 0.05252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7.2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