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美国政府聘请律师团,状告烟草公司的“世纪官司”,牵涉6千亿美元,震惊全球。人们本以为美国政府要给烟草公司一点“color see see”了。可烟草公司不是省油的灯,哪里会等着被宰,他们花费巨资请了实力雄厚的大律师团,跟美国政府“拼”。很显然,烟草公司更胜一筹,结果就像OJ辛普森的案件那样,以律师颠倒黑白的本领使这起大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也只是在香烟的包装上加了吸烟有害的健康警示,并增加了烟草税。而且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的,政府的官司费用由纳税人买了单,烟草公司的律师费和烟草税因香烟加价,最后还是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而律师就将几千万美元的律师费袋袋平安。所以,这次加拿大政府起诉烟草公司,想必又是如此这般。不管怎样,最大的赢家肯定是律师,数钱数到手发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