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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liheng 、1999以及其他还想继续在论坛挑拨捣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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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y2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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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6-2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捣乱了要死人的
发表于 2009-6-2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力支持斑竹
发表于 2009-6-2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典治坛,扫除一切可恶的马甲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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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海无涯.势在心中.风险严控!!
发表于 2009-6-24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
发表于 2009-6-25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马甲攻击及诋毁人与生活中从背后捅一刀有什么区别?

披着人的皮,却干不是人的活,何来和谐?

如果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只是因为改了名字就获得重生的话,何来和谐?

有时候包容等于放纵!
发表于 2009-6-25 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马甲攻击及诋毁人与生活中从背后捅一刀有什么区别?

披着人的皮,却干不是人的活,何来和谐?

如果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只是因为改了名字就获得重生的话,何来和谐?

有时候包容等于放纵!

fox110 发表于 2009-6-25 01:08


不要给人戴帽子,我不是任何人的马甲,说这么多只是为了求个公道,不过看来在这重典之下是不可能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要“公道” 要“都能受到平等的对待”,我觉得这里本来就是平等的!每人都是0分开始,只要付出越多,得到的鲜花就越多,待遇也越高,我前面也说了,如果你如果也能坚持像wu2198一样为大众为学生付出,我会给你一样对待。如果你也能像mai叔一样为论坛明察秋毫、清理捣乱人、背负了多少骂名,我也给你一样任意封人的权限!
一味要求平等待遇的同时,可曾想过与别人平等的付出?
自然
发表于 2009-6-25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得到花多了有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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