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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赚N个涨停板 把握复利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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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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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狂人

自從2004年Google上市以後從85塊美金漲到前陣子的513,已經漲了六倍,我想探討一下它為什麼會這麼會飆,以後還會不會繼續飆,先從它的獲利模式開始談起:毫無疑問Google是一家靠網路維生的公司,它的經營理念就是在如何獲得更多廣告主的青睞上面下功夫,於是乎,它創造了幾招它獨有的經營方式:

第一招,『和無數的網民分享利潤』,最近幾乎每個Blog都在報導Google AdSense的相關事情,從怎麼擺位置、怎麼申請、怎麼賺錢……等,然後陸續流量比較大的Blog開始傳出幾天賺多少錢,因為零成本所以吸引人,大夥開始腦力激盪如何能夠賺夠多的錢,一起在Google設定好的遊戲規則裡面力求突破,等於Google請了無數個腦袋幫它思考怎麼行銷,幫它打廣告。當然,部落客也能夠因此賺錢,雖然賺的只是燒餅上的芝麻而已,但是這對沒有本錢的個人(尤其是廣大的學生群)來說確實是極大的鼓勵。Google這招就是敢捨才有得,而且得到更多,跟總公司會分給經銷商利潤的模式雷同,你賣越多就分越多,只是把這個模式移到網路世界。

第二招,『免費提供市場上原有的收費業務』,從相片管理的Picasa、想一次取代MSN和SKYPE的Google Talk、取代WORD和EXCEL的Docs & Spreadsheets、比Frontpage更好用的Page Creator,無敵好用又超大容量的GMail,其他像是Google Trends、Scholar、Maps、Analytics……太多了,這些其實原來都是個別公司賴以維生的產品,現在都被Google吃乾抹淨。

第三招,『超強的搜尋引擎』,所以可以賣關鍵字廣告,這個詞在2006年大家已經朗朗上口,我就不解釋了,不過Google絕大部份的營收還是靠這個(90%),比較起來,前兩者不過是小打小鬧而已。

Google很明顯的是要把整個網路世界打包帶走,就好像以前PC世界是被微軟統治一樣,現在Google上市才兩年不到,所以我在考慮的是長期投資Google會不會像1986年微軟上市以後投資這麼好的報酬率,微軟從1986~2006/12/22為止,20年漲了307倍,也就是說年化報酬率33.2%左右,每年都以三成三的複利成長,就算是同樣以上市兩年的1988年來算(當時微軟已經漲了四倍多,現在Google也不過六倍不到),也漲了76倍,年化報酬率也有27.2%左右,這比什麼共同基金都要厲害,如果我們現在真的每天都離不開Google,就像我們以前離不開M$一樣,那是不是Google很有機會複製微軟的驚人漲幅,長期投資應該選這種股票才是最棒的。

BTW,Google的市值已經超過Amazon+eBay+Yahoo!的總和了,跟IBM同一等級,不過問題是Google才六千名員工,IBM有37萬人,而且一個創立八年,一個超過九十年,所以Google的未來真的是無可限量。
发表于 2007-5-1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毓毓

今天談談Google主要的獲利機制:AdWord與AdSense
這兩個是互相依存的唇與齒。

廣告主在AdWord上選定關鍵字與廣告內容後,透過Google一流搜尋技術,播放在Google搜尋頁面的右邊欄位;或者透過有參加AdSense計畫的網站,依其網站內容關連性,選擇播放相關性較高的廣告。

仔細看看,其實這個機制並不複雜,偏偏某名家傻傻分不清楚,誤以為兩個都是Google的獲利來源。
錯了!
一個是cash-in,一個是cash-out,怎麼會擺在一起?

要談Google獲利模式,我們先回到最基本問題:

一.網路核心價值在於【降低資訊交易成本】
2005年初時,小弟曾經為文淺談【網路核心價值】,直指網路最重要的核心在於【降低資訊的交易成本】。
到目前為止,整個網路發展的趨勢都緊扣著這個核心價值。

網路上所謂資訊交易成本,主要來自於兩個主軸–空間、時間

平面軸向除了大家都知道的跨國界、地理外,更重要的就是傳統敘述的B2B、B2C、C2C這種平面關係的資訊交易。
立體軸向存在於時間之上:也就是任何在網路上曾留下的資料,藉由網路效應或搜尋引擎的快取記錄,在未來都還是可能搜尋。

換句話說,我們在處理資訊上有著比過去更強大的優勢!

空間上我們可以很容易突破地理、角色的障礙,因此需要擔憂的反而是反過來的問題–「如何防止不可流通的資訊外洩?」

時間上我們隨時可以往過去的任何一個時間點,只要曾經存在於網路上,都能查詢到資料。

例如過去要查閱古籍,或許得上有收藏該書的圖書館、博物館。假如是外國典籍那困難度就更高(空間X時間的困難加乘)。
但透過類似Gutenberg、WikiPedia等計畫,上述資訊取得將遠比過去低廉。(兩個座標唯一的共同障礙,可能就是語言屏障)

類似的例子我們可以不斷舉出來,而根據不同案例都能在圖表上找到一個座標。

可是,正因為將資訊放到網路上的成本極低,我們馬上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資訊通膨】!

網路資訊實在是太多了,很快地這些資訊就失去價值,大部分的人對於其不感興趣或不需要的資訊,是全然無視的。

反過來,此效應逼迫人們得走向區隔的資訊市場,也就是目前Web2.0最愛說的「社群」。
因為唯有進入社群,使用者才能繼續以低成本取得他們想要的資訊;社群也正是靠著網路的低資訊交易成本,得以維持。

另一方面,不管這些鼓吹網路創業的小丑們如何提供廉價idea,翻來覆去也不脫「解決資訊通膨」這範疇。

在簡單解釋之後,我們回過頭來看Google:

二.Google的獲利模式
綜觀目前網路業真正的獲利王應該非Google莫屬。

Google創造了可行的新興商業模式,幫助了許多中小企業作全球性廣告(傳統小公司要作跨國廣告難度之高,成效之低,做過的人就知道)。
另一方面,許多過去上不了台面的小型媒體,像是Digg、TechCrunch或多數Blog,也能有個獲利管道。

回到前述網路核心價值,在網路上取得與製造資訊的成本十分低廉的關係,必然導致資訊通膨,進一步自然容易推到特殊區隔資訊市場。

也就是某社群感興趣的東西,外人可能只覺索然無味;但對特殊利基的小廠商來說,這正是首要廣告標的族群。只是過去要找到這些小圈圈作較有效的廣告,成本太高且難以實現。

我們不難看出來,這之間存在的商機。而誰能把握商機,關鍵即在於誰能符合網路核心價值,提供最低資訊交易成本的服務。

從資訊經濟學來看,最低資訊交易成本不僅僅依賴優秀的搜尋技術,更重要的是【可信賴度(reliability)】!

所以重點根本不是在瑪麗.米克(Mary Meeker)提出的SFO(Search/Find/Obtain)上,那是技術面的東西;整個商業模式是否可行,端乎Google的搜尋技術與可信賴度。只要Google的技術能說服人相信他的廣告能有效投放,那整個模式就能運作。
三方獲利可能性就存在。

這之間若容許詐欺,將嚴重傷害上述資訊經濟交易的根本–「誠信」。一旦失去可信賴度,即便Google的搜尋技術再優異,都還是無法降低資訊交易成本。因為廠商等於是在跟機率搏鬥!

相信我,大部分廠商沒有這種閒情逸致跟Google玩機率的。

所以一旦這交易模式裡不具誠信,廠商不相信自家廣告能成功打入這特定族群,則投放廣告意願勢必大幅降低。Google獲利也將受影響。

因此Google必須把自己與媒體綁在一起,堅持有效廣告才跟廠商請款與付款給媒體。同時對於惡意廣告或點按廣告都強力取締。

如此誘因制度設計就是要處理經濟學上叫「誘因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的問題—-媒體生產社群、廠商提供適合該社群的廣告,兩者資訊在資訊市場中該如何分配媒介?

廠商或許願意告訴Google他的資訊想給誰知道,但社群可沒這種閒工夫和意願主動告知Google他們想看到什麼廣告。

因此Google透過Pagerank、關鍵字搜尋、關鍵字競標等技術或遊戲規則,「較精準」地猜出哪個社群適合分配到哪一筆廣告資訊的社群。(反過來就是誰是最急迫提供某社群該筆廣告資訊的廠商,誰就會願意出高價)

補充一下,我所指的社群包含抽象的社群,非限定單一網站內。例如在Google上搜尋「工具箱」、「Web2.0」的眾多使用者,也算是一種關心同一議題的抽象社群。

如此看來,Google其實還是在前述【網路核心價值】中,發明新商業模式解決雙方資訊交易成本過高問題(也就是誘因相容問題)從而獲利。

過去我曾提出:「從來沒有人弄清楚社群為何重要,也從來沒有人講清楚要如何從社群身上獲利?」的疑問,就此有個答案。

社群之形成,來自於資訊交易成本;社群之所以重要,也是在於資訊交易成本。你想要從社群身上獲利,就注意資訊交易哪個環節成本過高,存在誘因相容問題就對了!

很諷刺地,講到Web2.0許多人拿Google出來當範例,但可惜Google絕對不符合Web2.0所提出的定義。
Google是一家對其策略、計算公式與契約都相當獨裁的廣告媒介公司,如此而已。
拿Amazon也是一樣,因為它不過是解決另一種誘因相容問題(冷門書籍資訊如何有效分配到有此需求的讀者上?)。

長尾理論(Long Tail Theory)說穿,不過只是描述Amazon.com之類的網站,如何解決上述問題的「換句話說」罷了。說創見?太高抬;說顛覆?太妄想!

新興的長尾理論來解釋Google現象,可惜只能說明現象,無法指出獲利關鍵。
說了等於沒說。
因為它始終沒能力說明,該如何對這不熱門的80%市場收網。只能軟趴趴地對外宣稱在這冷門區或許也有商機。

而網路上存在誘因相容,尚待解決的問題豈止Google目前作的這個?

網路的確充滿商機,可惜大放厥辭的評論家們,似乎搞不清,只會喊出︰「所有創意人一起進來想,我覺得,該是邀請創意十足的行銷人員大量加入Web 2.0的時候了。」這種無聊口號。

還有無知者,恐嚇「不要拿經濟學分析網路產業」,更是貽笑大方!

媒體每隔一陣子就會炒作一些新的商學理論,盲從者眾。但認真觀察,往往不過是updated版的老舊騙錢伎倆,而且是連教科書都沒念好的伎倆。偏偏這些熱情的支持者還禁不起理性冷水,跟他們說這玩意早就有人提過,還得挨白眼。人性怎麼就不會跟著update一下呢?
发表于 2007-5-1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楚狂人

巴菲特法則第一點就是要判斷Google是不是壟斷型企業,何謂壟斷型企業?飲料界的可口可樂、口香糖界的箭牌口香糖、刮鬍刀界的吉列、菸草界的萬寶路,就是人們講到這種物品第一個浮現在腦中的牌子,而且有成千上萬,甚至上億的人每天都離不開的牌子。有沒有每天都要用Google搜尋?每天都要用GMail收信?每天都要用Blogger寫或看Blog?每天都要用AdSense賺錢或點擊?用Picasa看圖?上班偷用Google Talk聊天?沒有一天可以離開他們,而且身邊的人每個都有相同症狀。這就對了,Google的確是壟斷性企業。Check!

第二點,從2000年到2005年,他幾乎每年的每股盈餘都是上漲的,也就是說他每年都越賺越多錢,從-0.22->0.04->0.45->0.41->1.92->5.02,非常穩定的成長,看圖!多美的線條啊!代表它不會一年賺、一年賠,獲利不穩定,這是巴菲特也很看中的條件:1.穩健 2.呈現上升趨勢。這項條件也符合。Check!

第三點,再來拿出放大鏡,看每股盈餘的成長性,五年成長超過5倍,也就是說這五年的年複合成長率竟然高達39%,和我們前一篇講的股價成長率有拼,難怪股價這麼會飆,所以這一項也過關。Check!

第四點,和一般投資人會使用的定存比比看,好吧!我知道這沒什麼好比的,不過巴菲特有把這部份列入觀察,所以......。Check!

第五點,查看股東權益報酬率(ROE)也就是巴菲特最看重的一點,這個時候就覺得有Google真好,只要search: Goog ROE就可以了,找出來的值是20.86%,意思是說你現在買進,Google的經營團隊會幫你創造出每年20.86%的投資績效,當然在水準之上。Check!

第六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你買進的價格會決定你的投資報酬率,也就是用越低的價格買進,後來的報酬率越高,舉個例子:1989年的時候,箭牌公司(就是賣青箭口香糖的那一家公司)的股價在11.8~17.9美元中間遊走,十年後1999年,它漲到100美元,如果你在1989年以11.8美元買進,到了十年後以100美元賣出,你的年複利報酬率為23.8%;如果1989年,你買的價格是17.9元的話,同樣賣在100塊,你的年複利報酬率只有18.7%。差海了,也就是說如果你1989年同樣以十萬美金投資,前者會增值為84萬5689塊,後者卻為55萬5273塊,前者績效比後者高出五成二,中間相差近三十萬美金,知道買點決定績效的意思了吧!

所以綜合以上我可以說Google可以買,一定要買,但是不要馬上買,因為它現在已經蠻貴的,而且沒遇到什麼利空,所以一定不是買在低點,當然,要是很癢怕它跑掉,或是對它很有信心,可以先買個一半止癢,剩下一半等它被利空誤殺的時候再買進,這樣以近四成的年報酬率去滾,good Luck!

[ 本帖最后由 自癒者 于 2007-5-11 12:31 编辑 ]
发表于 2007-5-1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校长,能推荐几个可以长期持有的股票吗?谢谢.
发表于 2007-5-1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5-14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5-1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可染等大師畫作20年前之精品頂多10000美金,而當時就已地位,價值確立了.   今日同樣等級,1000000美金都別想沾到邊了.  不過收藏專業要求絕不亞於外匯,甚至風險更甚

基本功最重要,沒準備好,就算累積十年也不能出手啊
发表于 2007-5-1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发表于 2007-5-2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每个人有每个人最适合的方法,所谓猪往前拱,鸡往后刨么,一个方法不会适合所有人
发表于 2007-5-23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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