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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股指”事件一审宣判 有六大类投资者将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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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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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了两年多的光大乌龙指一案终于有了进展。
  今天下午3点,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巨芬等61名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601788,股吧)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这是该案继去年8月首次开庭审理以来的第二次开庭。下午4点30分许,审判长宣判,2013年8月16号下午13时至14时22分买入IF1309、IF1312、 50ETF、180ETF、上证50成分股、180成分股的六大类投资者将获得赔偿。

光大证券 15.50 0.00%   
  对此,参与了该案庭审的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券部主任王智斌对九派新闻记者称,这场案子除开个别原告当日上午买入交易产生的损失未得到法庭支持外,可以说是股民赢了。
  去年8月,由4名律师分别代理的61位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在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审判长在最后阶段认为控辩双方都存在责任,建议庭外调解,如调解不成再择日宣判。但是随后法院一直没有做出宣判。今天下午的庭审,是同一案件时隔一年多再次开审。王智斌认为,此次宣判可以看作是投资者方一审胜诉。
  2013年8月16号上午,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了交易系统“乌龙”,数百亿的错误下单,导致上海证券综合指数毫无预兆地出现了大幅拉升,一分钟内涨幅超过5%。当天下午,光大证券宣布停牌,并借道交易所交易基金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其目的据称是锁定亏损。事后,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当天下午采取的对冲措施是内幕交易。
  证监会的调查结论并没有给事件彻底画上句号。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围绕“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各项诉讼分别开庭审理,不断引发争议。2013年12月,上海二中院受理首起“乌龙指”索赔案,到2014年,上海法院受理的因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引发的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纠纷案件一共有126起。
  对于此次一审胜诉,王智斌呼吁投资者,乌龙指一案举例诉讼时效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请符合赔偿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维权律师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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