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op4586 于 2007-3-14 19:40 发表
你的思维方式就是我前几天批判的特殊性应用到普遍性的典型,前几天暴跌的概率大概在千分之二的样子 4天/10年*280天
也就是再次暴跌的概率太小,根本就不在考虑范围,至于目前波动较大只能视为余震,而你恰恰 ...
多谢指点,暴跌的概率确实很小(122 -- 115),但是回调后再次测试前次底部很平常啊(118 -- 114)?
我觉得不管源于何种动力,幅度显著的涨跌应该遵循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的规律。
空日的时机应该在115--114,分批,这样容易有一个好的心态做套息。
暴跌后再次暴跌确实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楼主大可不必担心会持有到暴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