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和40站在同一战线
原来还有这样的败类 可恨
原帖由 bleucristal 于 2005-9-15 16:26 发表
说的很有道理的,他在网上用的是网名,就算查到IP地址他也可以说这个人不是我啊,所以这个比较难:(
小姐您真是头发长见识短。网络取证更方便。现在的侦察手段可比你想象的先进的多。:mad::cool:
原帖由 风中的老头 于 2005-9-15 16:28 发表
那你又是谁?看你的话跟大家不一致呀。:mad::cool:
:mad::mad:!不一致就不行吗?就比如:你们瞎起哄,我解决实际问题!我不对吗?
原帖由 风中的老头 于 2005-9-15 16:28 发表
那你又是谁?看你的话跟大家不一致呀。:mad::cool:
不是,如果要用法律手段的话是不能凭一时冲动的,证据必须要充分啊不然告不到他的,不能用有力的证据证明他就是那个“可可”要胜诉是有难度的。大家都是为了司令着想啊:lol:
原帖由 风中的老头 于 2005-9-15 16:31 发表
小姐您真是头发长见识短。网络取证更方便。现在的侦察手段可比你想象的先进的多。:mad::cool:
噢!那是我愚昧了:(
原帖由 haio 于 2005-9-15 16:31 发表
:mad::mad:!不一致就不行吗?就比如:你们瞎起哄,我解决实际问题!我不对吗?
问题的解决不是你说了算要40先生看那斯的表现最后定。我等并不是起哄而是支持40先生。也好叫一些小人得到应有的惩戒。:mad:
立案的前提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这点是不容置疑的!这属于侵权之诉!
原帖由 风中的老头 于 2005-9-15 16:34 发表
问题的解决不是你说了算要40先生看那斯的表现最后定。我等并不是起哄而是支持40先生。也好叫一些小人得到应有的惩戒。:mad:
我无话可说了!你厉害!
原帖由 haio 于 2005-9-15 16:15 发表
好心的朋友啊!我知道可可是谁啊!可在法律上我还是要问一下:可可是谁?WU先生明白就行了
这点你放心,我的朋友本身就是国安局的.要不那有这么容易搞到他详细资料别艘连血型是什么都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