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ongletao 于 2005-9-15 15:11 发表
如果有证据, 可以立案告他.因为分明是诈骗, 而且是有目的, 预谋的. 法律上已经构成犯罪. :mad::mad::mad:
已立:诽谤罪.周末取证!
原帖由 布丁 于 2005-9-15 15:08 发表
竟然有这样的人存在?
真是太可恨了!
才开始呢!
这个世界沒有无源无故的爱和恨!
树大必招风,这是自然规律。
人生路,真的要慎之选,千万别太大意,不可能真会瀟洒走一回! :han:
老伯:我表个态,的确有人居心叵测!但我信任你的人品.无论过去,现在,将来!无论你在于不在!:P:P:P
这个大骗子,是不是被人利用了??
这么做对他有啥好处啊。。
如有必要,登出他的所有真实情况,大家一起收拾他。。
原帖由 wu2198 于 2005-9-15 15:07 发表
骗子太多!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han:
比我还小的小朋友...首席分析师????...晕!但已过法定年龄,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了
sunke556, 北京汇友, 这两只东西,似也在本坛与我斗过[法]。
原帖由 主席来了 于 2005-9-15 15:16 发表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前阶段还发汇评呢, 现在连影子都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换马甲了?
要让他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必须严办, 以警后人!
建议整理完本贴, 置顶!
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