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san
发表于 2012-6-26 09:55
[:2-123:]
东鑫
发表于 2012-6-26 10:55
核心提示:2006年,宋荣贵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十天内买卖黄金2100千克,获利2100多万元。其后这笔钱被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济南中院一审判决支持银行行为。宋荣贵上诉。日前,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亦支持银行行为。
XGK
发表于 2012-6-26 11:19
回复 362# 东鑫
银行见人赚钱眼红!既然按银行规矩买卖的,凭什么不算?:cry:
mimijoys
发表于 2012-6-26 11:34
在中国跟中国某某银行打官司,胜算根本是负200%,没有抓他说他欺诈银行已经是幸运的了。而且,有点不明的是银行与宋荣贵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银行作为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那买家要是买错方向亏钱了,可以有撤销权不?
GCC
发表于 2012-6-26 11:40
wu2198在新浪狂叫,已经失去对股市的客观评论了
套住也没必要如此,心态放平和些还是比较好的
mai
发表于 2012-6-26 11:59
wu2198在新浪狂叫,已经失去对股市的客观评论了
套住也没必要如此,心态放平和些还是比较好的
GCC 发表于 2012-6-26 11:40 http://y2.cn/images/common/back.gif
她干什么,轮不到你在此狂,你如再如此,请离开这里!
jaylin
发表于 2012-6-26 12:13
leonbee
发表于 2012-6-26 12:46
回复 364# mimijoys
就是!按你定的游戏规则来玩。输了不认数,银行输打赢要,法官可能都不懂金融市场的。在中国炒什么都是伤不起啊!随便一条扰乱金融秩序罪就死了。:shutup:
fx11088
发表于 2012-6-26 12:49
今天区间:
EUR参考12480--12600之间
AUD参考9980----10100之间
仅供参考!
wu2198 发表于 2012-6-26 09:17 http://y2.cn/images/common/back.gif
;)
blueq
发表于 2012-6-26 13:01
回复 365# GCC
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