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迷糊 发表于 2006-3-25 07:59

进口延期付汇登记是否纳入外债管理

根据汇发〔2005〕7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规定,需办理延期付汇外债登记的,是否需纳入投注差管理?如:

某公司2006年1月1日的投资总额为9000万港币,注册资本7000万港币,投注差2000万港币,即可以借2000万港币外债,但如果该公司06年2月份在当地外汇局延期付汇登记为500万港币,请问这500万港币延期付汇登记是否减少投注差?延期付汇登记超过1年及以上,是否属于企业的中长期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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