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湖
发表于 2004-8-31 07:47
不好意思啊
总有一天会,知道真谛是什么的。
也许是用残酷的代价换回来的。
yzhichun
发表于 2004-8-31 07:54
倒!
逆势之行不可为!
还不到哭的时候.
banson
发表于 2004-8-31 12:20
一夜富贵不可期,一朝不慎下地狱
kanekoli
发表于 2004-8-31 13:02
不好的止损点,并不代表止损的不正确。3,5次不止损,也许可以让你尝到甜头,但100次不止损,你还活在这个市场,那你真是‘高手’。
限定条件是,你没有印钱的权利!!!
夜余爱好
发表于 2004-8-31 13:13
Originally posted by kanekoli at 2004-8-31 01:02 PM:
不好的止损点,并不代表止损的不正确。3,5次不止损,也许可以让你尝到甜头,但100次不止损,你还活在这个市场,那你真是‘高手’。
限定条件是,你没有印钱的权利!!!
;);)
lppishere
发表于 2004-8-31 13:25
“坚决”不止损,是真理的话,很少用这样绝对的词
什么事情绝对了就很难成立,什么“坚决”之类的怎么可能对呢? 楼主说什么事实再次证明之类的,我只能说你抽样数量不够~~~~~~~~~~~~~~~~~!连万有引力这样的公论在微观力学中都是不适用的,呵呵,做保证金还是乖乖止损吧!!!!!!!!!
xiaohua
发表于 2004-8-31 13:28
你是实盘还是保证金?如果400倍保正金不止损你想一下后果。。。:kun::kun::kun:
随风天下
发表于 2004-8-31 14:20
有时候要有壮士短腕的决心,要不一次错了就翻不了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