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铭 发表于 2003-4-23 13:55

江恩二十一条买卖守则 (转)

江恩二十一条买卖守则

1、每次入市买卖,损失不应超过买卖资本的十分之一。

2、永远设下止蚀位

3、永不过量买卖。

4、永不让所持仓盘转盈为亏。

5、不逆市而为。

6、有怀疑,即平仓离场。

7、只在活跃的市场买卖。

8、永不限价出入市,要在市场中买卖。

9、如无适当理由,勿将所持仓盘平仓,可用止赚位保障所得利润。

10、在市场连战皆胜后,可将部分利润提取,以备急时之需。

11、买股票切忌只望收息。

12、买卖招损失时,切忌加码。

13、不要因为不耐烦而入市,也不要因为不耐烦而平仓。

14、肯输不肯赢,切戒。

15、入市时落下的止蚀盘,不宜胡乱取消。

16、做多错多,入市要等候机会,不宜炒卖过密。

17、揸沽自如,不应只做单边。

18、不要因为价位太低而吸纳,也不要因为价位太高而沽空。

19、避免在不适当的时候金字塔式加码。

20、永不对冲。

21、如无适当理由,避免胡乱更改所持仓盘的买卖策略

清铭 发表于 2003-4-23 14:00

原来早有人转过了,晚了一步。呵呵。。。

斑竹 发表于 2003-4-23 14:05

值得再看

外汇先生 发表于 2003-4-23 14:19

第八条怎么理解,是否应该去掉

小鱼 发表于 2003-4-23 14:35

好文章百看不厌!!!!

eddy 发表于 2003-4-23 14:41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鱼 at 4/23/03 14:35:
好文章百看不厌!!!!

言之有理!!

杀手 发表于 2003-4-23 14:47

不对吧,这好像不是江恩的原文,好像有很多是后人加上去的,原文只有12条买卖规则.

斑竹 发表于 2003-4-23 14:54

是只有12条:

http://y2.cn/viewthread.php?tid=644

杀手 发表于 2003-4-23 15:02

斑竹的是原文,刚开始看我还以为自己脑子得了非典,怀疑是否记性有问题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恩二十一条买卖守则 (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