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 发表于 2012-10-18 15:28

欧盟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告:欧元区银行单一监管方案“违法”

根据道琼斯看到的文件显示,欧盟法律事务顾问建议,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而非新的单一监管机构,对监管决策有最终决定权。

这一建议将使得单一监管机制更难吸引非欧元区国家加入,因为他们在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并无投票权,该委员会由欧元区17个成员国央行行长及6位欧洲央行执行委员会成员组成。

这将使得欧洲央行决策者更难以维持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严格隔离,而这正是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一直坚持的。

据道琼斯,这一法律建议已被并入最新的单一监管机构提案的草案文本。官员们上周末讨论了这一最新版本,其中监管机构将不再有权做出决策。

尽管在最初版本的提案中表示监管政策的最终决定权在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但也提到欧洲央行“将把监管任务和相关决策权”交予监管机构,后者将被赋予对监管政策的“计划和执行权”。

但在这份法律意见中,欧盟委员会表示最终的决策权必须由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做出。该法律文件总结道,在没有修改欧盟条约的情况下,不可能给予欧洲央行内设置的监管委员会任何正式的决策权。

这份法律文件写到:“监管机构将完成全部的准备工作,但并不拥有最终的决策权。欧盟委员会将保留...否决或修改部分/全部监管机构提交的决定。”

根据该文件,欧盟委员会的决策旨在维护欧盟条约,确保欧洲央行的投票机制不会变化。

欧盟委员会还对非欧元区成员国提出的另一个问题做了表态,即欧洲央行是否将享有否决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做出决策的特权。

根据欧盟提案,一旦单一监管机构建立,EBA将拥有对所有非欧元区国家监管者做出决策的权利,但欧洲央行将能够避开这一决定,并对其理由做出“解释”。而这些决定可能包括EBA协调解决跨国银行紧急事态以及各国监管层对法律的不同意见等重要问题。

在这份意见中,欧盟委员会表示“欧洲央行与非欧元区成员国的国家监管机构之间的区别对待是没有根据的”并且违反了欧盟单一市场条约。

因此,成员国政府正寻求解决方案,或者给予EBA直接对相关银行作出决定的权利,或给予所有非欧元区国家监管机构类似的“遵循或解释”权。这一问题仍然处于讨论之中。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欧盟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告:欧元区银行单一监管方案“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