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 发表于 2004-4-23 13:54

通知--benlala

先谢您的长篇汇评,但如您发29篇文章,专门找人QQ,那不如另找门路了,既且您贴的多是专转帖,更也是应先看是否坛内己有了的。
如下次还不听此通知,照样发贴,那只有机会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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