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 发表于 2009-6-24 11:36

致liheng 、1999以及其他还想继续在论坛挑拨捣乱的人:

liheng :
昨天的投票你已经看到,这里绝大部分人不欢迎你,我也不欢迎你,请自动消失,别再纠缠。如果你还觉得投票不公平,请到其他地方去搞你认为公平的投票。

另,你的建议论坛已经清楚,很感谢!但我们不会接受!这里有这里的规定。既然你也是或曾经是某坛版主,大可自己按你的建议和标准管理好自己地盘,不要来这里浪费时间。

其他被封id的朋友:
请尊重自己,珍惜id,不要破坏论坛的和谐~




13:36更新补充:
liheng :你也不用再浪费时间数wu2198的不是,任何攻击都是没用的,我是不会看的,大家也不会理会你,如果你也能像他一样坚持这么多年无偿为大家、为学生做事,我也送你一个免封的id号,你就不用那么辛苦注册几百个id:D ,若是你做不到,就没有资格说三道四!:mad:

mai 发表于 2009-6-24 11:37

:vic:   :han:

寻九城 发表于 2009-6-24 11:38

老蒋 发表于 2009-6-24 11:39

;)

flora811 发表于 2009-6-24 11:42

:vic:大家要和平共处啊

wu2198 发表于 2009-6-24 11:43

用马甲攻击及诋毁人与生活中从背后捅一刀有什么区别?

披着人的皮,却干不是人的活,何来和谐?

如果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只是因为改了名字就获得重生的话,何来和谐?

有时候包容等于放纵!

大家考虑吧!

xxyy_007 发表于 2009-6-24 11:44

;)

行者无疆1116 发表于 2009-6-24 11:45

:huh:

zhuwenya 发表于 2009-6-24 11:47

用马甲攻击及诋毁人与生活中从背后捅一刀有什么区别?

披着人的皮,却干不是人的活,何来和谐?

如果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只是因为改了名字就获得重生的话,何来和谐?

有时候包容等于放纵!

大家考虑吧!
wu2198 发表于 2009-6-24 11:43 http://y2.cn/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

zhuwenya 发表于 2009-6-24 11:47

支持斑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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