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吉祥 发表于 2007-7-26 03:00

向非法境外基金銷售機構說NO

攤開最近的報章雜誌,滿滿的基金理財訊息,讓人難以忽略基金投資的火熱,這陣子基金
投資的熱潮,就連在公車上都可以聽到「我的基金賺了XX錢」、「我剛買了一檔XX基金」
的對話,只是伴隨這股熱潮而來的陷阱也開始浮現,一些非法的境外基金銷售機構,開始
打著理財規劃師,私人財富管理師、以及基金銷售平台的名義,向投資人兜售基金,更有
投資人已因此蒙受財產損失、求償無門,為此,投信投顧公會要呼籲所有共同基金投資人
,千萬別為了省一點手續費而賠了血汗本錢,投資境外基金請一定要透過合法的基金銷售
機構。
透過非法銷售機構投資,無人監理糾紛多
在這波投資熱潮的風行下,朝九晚五的黃先生也參加了一場投資理財說明會,在主講人語
燦舌花、報酬率優厚的舉證下,心動不已的他決定每月拿出500美元定期投資,投資後黃先
生非常勤於諮詢自己的基金投資狀況,也因此開始發現理財人員的說詞跟自己理解的不太
一樣,而且有前後不一的狀況,感到不安的黃先生決定還是把基金贖回比較好。
可是令黃先生傻眼的是理財人員竟然告訴他贖回要扣很多手續費,勸他不要中斷投資,心
有不甘的黃先生一狀告到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可是經查證後,卻發現黃先生的投資是
透過XX國際顧問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並不是合法的境外基金銷售管道,不屬於金管會監管
範圍,金管會無「法」
可管,也無從了解理財人員的銷售是否涉有虛偽不實的情況,能幫黃先生的也只有移送檢
調偵辦,黃先生這時才了解自己的投資管道是非法的銷售機構,後悔在投資前沒先查證一下
投資公司的合法性卻為時已晚。相較於黃先生的手續費損失,小芳的情況更慘,在好友的
介紹下,就在喝咖啡、聊是非中買了一檔未核備的境外基金,沒想到投入的資金竟然沒消
沒息,就這樣石沉大海。
還有晏美的第一個工作狀況也值得社會新鮮人借鏡,剛踏出校園的晏美對基金行業非常有
興趣,也很快的在畢業後找到了一份從事境外基金銷售顧問的工作,在一次家庭聚餐裏,
晏美跟也在基金公司工作的表姊聊起,新工作還算順利,只是有個疑問一直困擾她,就是
公司告訴她不用考任何證照也
可以賣基金,這跟她先前的認知不太一樣,察覺有異的表姊,在細問之下才知道晏美是在
XX投資顧問公司工作,這類公司根本不是合法的基金銷售機構,而且公司訓練晏美的銷售
技巧竟是如何跟親朋好友推銷、以及如何透過同學在校園賣基金,表姊提醒晏美,這家公
司經營方式非常不正派,更重要的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若被查獲負責人是會被起訴的,
而有非法銷售基金行為的晏美也有可能會被當成共犯,還是趕快離職的好。
像這一類的案例在共同基金熱銷的近兩年來層出不窮,XX財務顧問公司、XX資產管理公司
、XX基金銷售平台、XX國際顧問公司、XX國際投資人信託….等各式各樣的非法銷售機構
試圖以相似的公司名稱魚目混珠,用電話行銷、親友推薦一個拉一個老鼠會方式、甚至是
明目張膽的舉辦說明會向投資人兜售境外基金。
向不合法的銷售機構買基金可能蒙受損失
投信投顧公會提醒投資人,透過非法基金銷售投資境外基金不但糾紛多,還隱含下列五大
風險,投資人千萬別為了一點手續費,而賠了大半生積蓄。
風險一:
非法的基金銷售公司或基金平台可能是空殼公司,沒有向任何國家的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
立,這些基金銷售公司或基金平台可能未實際向境外資產管理公司下單,甚至有時他們所
推出的自有品牌基金也是空殼基金,買到這種基金,投資人的錢可能一去不回,就這樣不
見了。
風險二:
非法的基金銷售公司或基金平台,沒有受到主管機關或任何監理機構的管理,經理人可能
會任意挪用基金資產,或是用偽造的投資報酬率及對帳單欺騙投資人。
風險三:
要從事共同基金相關業務的公司,其設立登記是要經過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核准與監管
的。而有些非法的基金銷售公司,只是至經濟部申請設立登記,並沒有取得銷售境外基金
業務的執業資格,不受金管會監管,也不會像合法銷售機構一樣定期公佈基金相關資訊,
所以投資人通常很難取得正確的境外基金資訊,或是判斷資料的正確性,因此投資人很容
易因為對產品及風險的不瞭解,作出錯誤的投資判斷。
風險四:
透過非法的銷售機構由於資訊不透明,或是銷售人員的刻意隱瞞,投資人常常不瞭解可能
要負擔的各項費用計算標準,或是贖回時才知道要另外支付高額的手續費或其他費用,而
當糾紛產生時,惡劣一點的銷售人員還會雙手一攤,告訴你規定就是這樣,沒辦法。
風險五:
最後,向非法銷售機構買境外基金如果產生糾紛時,是沒有辦法依證券相關法令尋求協助
的,大都只能依契約關係循司法程序移送檢調偵辦,依此類案件處置前例,其歷經偵查、
起訴、判決等程序,亦需相當時日,投資人蒙受的金錢與時間損失嚴重。
我的境外基金銷售機構合法嗎?
要如何判斷或查詢境外基金銷售機構的合法性?投信投顧公會表示,目前境外基金的合法
銷售機構只有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證券經紀商、銀行(或信託業)等管
道,投資人可以從公司的名稱初步判斷銷售機構的合法性,因為所有境外基金的銷售機構
中除了銀行以外,其他銷售機構的公司全名中都必需含有〝證券〞兩個字才是合法的。
此外,投資人也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www.Sitca.org.tw):產業現況分析\境外基金\其
他資訊,或是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announce.fundclear.com.tw/MOPSFundWeb/)查詢你的
境外基金銷售機構是否合法,以及您投資的境外基金是否有通過主管機關的核備。
最後還要提醒想進入共同基金產業的社會新鮮人,基本上所有從事共同基金業務的公司,
在開業前是必須先加入投信投顧公會的,新鮮人求職時可以到投信投顧公會網站:會員資
料裏,查詢該公司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公司。此外,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也設有「投信投顧徵
才」區,由各會員公司提供徵才資訊,有志加入共同基金行業者可多加利用。

一切吉祥 发表于 2007-7-26 03:01

2006年末到2007年初,在國內正規基金投資火爆的同時,一些隻能通過網絡購買的神秘“地下基金”也在“熱銷”。但這些均號稱來自境外投資集團的“黑基金”,卻讓不少夢想發財的基金投資者欲哭無淚。

  最近,大連市地下基金“金手指”被曝光。該基金宣稱,投資人日受

  益根據投資人的投資金額而定,回報在200%到300%之間。而且,在投資人打款12小時后,該基金就通過網上銀行給投資人賬號撥入相應的回報。

  據調查此案的警方介紹,該非法基金通過網絡設立騙局,具有很高的技術含量。他們先是注冊一個網站。而且,該網站的IP地址都是在境外,比如美國、馬來西亞、泰國等。然后,通過這個網址設計出很多理財團隊,比如總裁、副董事等。在初期,該基金網站為吸引更多人投資,按時給投資人賬號匯錢。但之后,在人數上升到一定數量后,該基金網站卻突然關閉,網址注銷。一瞬間,眾多投資者的巨款投資便不翼而飛。

  經當地警方努力,目前此案有關涉案人員已被抓獲。但這並不是地下“黑基金”的孤例。目前,各地發現的此類“黑基金”還有“美國石油”、“瑞士基金”、“電子基金”等。這些“黑基金”由於承諾有高額回報率,對普通市民具有較大誘惑性。比如,此前在廣東、上海等地流行的“瑞士共同基金”,打出的宣傳口號是“投資1000美元,15個月后翻3番”,而且承諾“保本且每個月固定分紅”。

  專家指出,目前出現的諸多以詐騙為目的“黑基金”大多具有以下特點:1,通過熟人介紹﹔2,以高額回報為誘餌﹔3,利用網絡為平台﹔4,突然關閉網站,詐騙得手。

  境外投資要警惕

  對於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機構通過互聯網設立所謂境外投資基金,利用部分人“炒基金”的狂熱心理,大肆招攬社會百姓進行境外投資活動,有專家指出,這已經成為非法集資的新動向。

  據介紹,目前所說的“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証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証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

  對此,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金融問題研究的清華大學金融系教授張陶偉認為,這種通過互聯網設立的所謂境外投資“黑基金”,實際上是利用了當前人們普遍的一夜暴富心理,至於其行為是否合法,目前仍然很難界定。“目前在北京等地,這種所謂的基金很多,他們往往在美國等國家注冊,通過各種中介服務獲利。當然其中不乏欺騙和詐騙行為,但這種詐騙行為很難事先鑒別。”張陶偉說。

  張陶偉說,杜絕“黑基金”目前更多地隻能依靠個人的警惕意識和鑒別知識、能力,尚無其他更好的預防方法。“這種行為的存在也反映了目前我國國內居民海外投資渠道的狹窄和境外投資正規知識的缺乏。”張陶偉說。

  據了解,我國對基金的發起、設立、托管、運用等都有嚴格的規定。任何機構未經國家職能部門審批面向投資者發售的“基金”,投資者都應引起警惕。

  變相傳銷須提防

  據了解,非法基金均設有“推廣項目”,即通過推廣該投資項目可獲得不菲的佣金。其中,包括直接推薦紅利。比如,推薦1至2人獎金為新投資額的10%,推薦3至5人為13%,推薦6人以上為15%,以此類推。此外還有基礎紅利,按代計算,可以層層抽利,獎金比例為2%左右。

  調查發現,這些基金推銷的對象大多數是城市中的中老年人甚至是中低收入者,並且都是從親戚朋友開始發展。張陶偉認為,地下基金的所謂“推廣項目”,具有明顯的非法傳銷“拉人頭”的性質。

  據介紹,黑基金騙人的招數,與社會上屢打不盡的黑傳銷伎倆異曲同工。先是虛擬一個頗具實力的所謂大公司,然后網羅一批“干將”組成團隊四處游說,以高額回報發展下線,使這種非法基金迅速擴散。最后,當上游的犯罪集團資金累積到一定數額時,最終關閉網站崩盤,而使下線投資人血本無歸。

  但是,與黑傳銷所不同的是,黑基金常常運用高科技進行網上交易,網站通常設在境外,而且投資期限特別短,投資人投資數額巨大,更具有隱蔽性和欺詐性,能致使受騙者在頃刻間傾家蕩產。

  張陶偉提醒說:“‘黑基金’隻不過是將過去的黑傳銷搬到了網上,換了個臉,其本身仍是一種詐騙,本質仍是一種傳銷,需要提防。”

  遠離地下黑基金

  最近,對於不少地方出現的多種境外基金,中國証監會和中國証券業協會專門發出了風險警示公告。

  警示公告表示,証監會從沒有批准過任何境外基金在中國銷售,非法基金打境外基金的幌子,投資人謹防上當。投資者購買基金要到合法的銷售機構購買,購買那些証監會批准發行的基金。

  該公告還提示,所有合法的基金銷售機構名單,投資者都可以在中國証監會網站或者中國証券業協會的網站上查到。投資者不要通過個人、非法銷售機構以及未經批准的網站購買基金。中國証券業協會副秘書長鐘蓉薩就此表態說,非法基金大多是以高額回報來吸引投資者去購買他們的產品,實際上這些高額回報是很難在現有的市場情況下去實現的。他提醒,投資者應該合理地、理性地去參與証券市場。同時,中國証監會也會採取各種措施打擊和取締非法基金。

  據介紹,網上“黑基金”的詐騙方式雖然簡單但卻十分誘人:“基民”登錄有關網站進入系統進行注冊后,在國際電子計算系統開啟賬戶,並投入資金到計劃項目。從次日起,投入的資金就開始獲得利潤,預先說明的利潤提成就開始進入客戶的電子賬戶。專家指出,隻要是略懂得基金正常操作模式的“基民”就會知道,每一支新發售的基金都會有一定時間但不超過3個月的封閉期,像這樣在短短幾天內就能獲得以“推薦人數”為依據的紅利分配,顯然是一種誘人騙局。

  面對市民對基金的狂熱追捧,理財專家提醒,投資者買基金一定要到合法的銷售機構購買經中國証監會批准發行的基金產品。如要進行境外投資,更需提高對境外投資基金等各類騙局的警惕性,通過安全的境外投資渠道進行理財。

qycbg372 发表于 2007-7-26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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